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2-09-15 14:36 江苏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在我市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丹阳市户籍;
2.在丹阳市居住,并持有丹阳市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 在丹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驻丹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丹阳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江苏省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镇江市教育局或所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 (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 1 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 2 年有效期。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 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我市教育局认定(联系电话:0511-86569065)。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镇江市教育局认定,咨询电话:85020936、88968218、88916341(教师资格认定咨询),85382957(普通话测试咨询)。
四、认定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
2022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 9 月20日至9月26日。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体检时间如下:
现场 确认 | 时间 | 地点 |
9月29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 丹阳市教育局 (开发区丹桂路33号) | |
体检 | 9月20日至9月28日 | 丹阳市中医院体检科 |
体检事项补充说明:
(1)请申请人自行下载体检表(附件1、2),并携带至指定医院体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下载《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下载《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申请人只能参加同一批次的现场确认和体检,如参加第一次的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只能参加第一次的体检。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丹阳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如认定结果、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等均将在丹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dyedu.net.cn/)“部门信息”以公示形式通知,不再另行告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特别注意:当前疫情形势严峻,现场确认和体检的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丹阳教育信息网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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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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